艺术学院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6-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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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院行政领导下,组织、执行学院制定的教学计划,安排院领导布置的教学任务,拟定课程教学大纲,根据课程内容需要选定选编教材并及时报院审批。
2、督促教师填写教学周历、授课手册,审查教师教案、讲稿,检查教师在课堂授课、批改作业、考试、考查、毕业实习等教学环节中执行教学规范的情况。总结经验、提出问题并研究制定相应的改进意见。
3、定期组织教师互相听课和教学观摩,积极开展教材教法研究,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学需要,向院领导提出教师培训计划。
4、掌握学科发展动向,按照学科和课程特点,结合现有人力、物力、经费等条件,制定本教研室所属的学科科研长远和近期发展计划及学术交流活动计划,报学院审批后,按照计划组织教师开展科研和学术活动,并定期检查和汇报科研计划的执行情况。
5、负责本教研室教师的全面培养和考核。提出聘任本室任课教师的意见,负责考察新调入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并向院领导报告。检查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审核本教研室教师工作量及本专业学生成绩,签署意见后报院教学秘书存档。
6、组织落实教学评估、“三期教学检查”和其他检查任务。
7、完成学校和二级学院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