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关于做好2016年春学期学生党员
发布时间:201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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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关于做好2016年春学期学生党员

发展、转正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员发展工作的统一安排,经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我院定于即日起至610日进行党员的发展、转正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员发展工作

(一)发展对象条件及要求

1、各支部、班级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皖西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总支的日程安排完成此项工作;

2、各支部要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班会、团员大会等形式将本次发展的要求及安排在班级宣传,通过团支部推优、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确定拟发展党员人选,结果及时反馈到各党支部并上报党总支。

3、拟发展党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文化课成绩优良,综合测评名次一般应居班级前40%,毕业班可放宽至50%;在近一学年内无补考课程;

2)若其他方面条件均符合要求时,学习成绩突出或有特长表现或为集体、他人做贡献的优先考虑;

3)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未取得党校结业证书者,不得列为发展对象;

4)群众基础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发展计划

2016年组织部下达给我院学生党员发展全年计划为65人,经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本学期拟发展30名学生党员。

教工党员发展于每年上半年进行,各教工支部要积极在教师中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教师对党的认识,吸收优秀教师加入党组织。

二、党员转正工作

对预备期已满一年且符合按期转正条件的学生党员,各支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考察,完成相关工作程序,本学期我总支共有30名学生党员转正。

三、工作进程安排

 

  作 内 容

要 求

责任人

513日前

召开支部书记及辅导员会议布置此项工作

 

党总支

514日~

520

各班级上报拟发展党员名单,各党支部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审核班级上报拟发展和转正人员名单

各班级按照12的比例上报各支部,填写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和预备党员转正一览表

 

 

班级团支书、

党支部书记

各班级辅导员

520

 

支部上报,总支审核确定本次拟发展和转正人员名单

各支部认真填写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和预备党员转正一览表 并上报党总支

 

各支部书记、

党总支

523日前

拟发展和转正人员名单公示,对发展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函调

如有异议,向33062363306275反映

党总支

各支部书记

61日前

 

各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本次党员的发展和转正

会前相关材料要准备齐全,会后材料填写齐全并上报党总支

各支部书记

62-3

总支审查各支部材料

 

党总支

66日前

总支安排谈话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党总支

610

上报发展和转正党员相关材料

报送组织部

党总支

    三、工作要求

1、各支部要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日程安排,高质量地完成此项工作,确保全院党员发展工作顺利进行。

2、党员发展和转正工作中严格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发展党员票决制、预审制、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的通知》(皖组字〔200827号)精神。

 

 

艺术学院党总支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