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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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加强学院党委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全面提高党的建设工作整体水平,根据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和学院党委工作安排,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关于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承担起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分类指导,建立学院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机制,帮助党支部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推进学院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任务      

1、指导党支部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等。积极推进党支部参加党建理论研究、基层党建主题实践活动等;  

2、督促检查所联系党支部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换届选举、评优评先等活动;

3、指导党支部以“五型”、“五化”党组织建设为载体,积极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指导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指导所联系党支部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引导党支部围绕学院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现实表现的情况,加强教育管理,激励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指导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员的党性党纪教育;

6、督促党支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党委报告支部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    

三、工作要求    

1、联系人要做到掌握熟悉所联系支部的情况。每学期至少到所联系支部上1次党课,每学期至少到所联系支部开展1次调研活;     

2、联系人发现所联系支部出现问题,除及时帮助解决外,应及时向学院党委反映,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联系人年终要向学院党委提交联系党支部的情况汇报;     

4、被联系的党支部要积极配合,主动地向联系人反映情况,反馈信息,共同研究探讨党支部建设的措施和办法。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艺术学院党委。





附:艺术学院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安排表


艺术学院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安排表

党委班子成员

联系党支部

党委副书记 张丽萍

教工一支部 学生一支部

副院长 李顺庆

教工二支部

党委副书记 陈双梅

学生二支部 学生三支部